性騷擾防治公告
本公司為防治工作場所性騷擾之發生,保護員工不受性騷擾之威脅,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提升主管與員工性別平權之觀念,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勞動部頒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及性騷援防治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發布本公告:
- 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亦不得於言語與肢體上有不適當之冒犯。
- 主管對員工或求職者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之交換條件。
- 本公司於知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且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以保密方式處理申訴,並確保雙方當事人之隱私權。
- 本飯店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申訴專線電話:(02)2896-7799#分機735
申訴專用傳真:(02)2896-5500
申訴專用信箱或申訴電子信箱:lindalin@gvrb.com.tw
專責處理人員或單位:經理林雅梅、管理部。 - 性騷擾之申訴,應以具名書面為之,如以言詞提出申訴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讀,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申訴人簽名或簽章。
- 申訴人姓名、服務單位及職稱、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 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 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申訴書或言詞作成之紀錄不合前項規定,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申訴人於十四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者,申訴不予受理。
- 其他相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措施辦法請見館內信件「北投麗禧溫泉酒店(股)公司 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措施辦法」。